法律格言分析 法律格言

2021-09-15 11:14:00  人气 93670    名人名言  
法律保护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br]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br]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br]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br]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br]  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br]  终是对自由的毁灭。[br]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br]  益的一种贡献。[br]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何从?何喜?何忧?难了![br]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br]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br]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br]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br]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br]  有关法律格言的论文怎么写?跪求一篇!  无行为则无犯罪——为一条刑法格言辩护[br]  行为是刑法的基础,“无行为则无犯罪”这一法律格言广为流传,表明行为对于犯罪成立的决定意义。然而,随着刑事立法的发展,行为的外延不断扩大,诸如持有、事态等都包括到犯罪中来。在这种情况下,刑法理论上对行为概念提出了挑战,“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古训受到了质疑。本文拟在展开刑法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为“无行为则无犯罪”这一刑法格言进行理论上的辨护。[br]  Ⅰ[br]  行为是一种法律规定,但更是一种理论。犯罪论体系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建立在行为理论基础之上的。[br]  刑法中的行为概念,据说是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hegel)的门徒从黑格尔哲学引入的。(注:德国学者拉德布鲁赫(radbruch)指出:行为概念,从来既无名目,又无形体,仅在体系内彷徨漫步。后来由于黑格尔(hegel)之刑法学的门徒,将行为予以实质化,时至今日,行为观念在刑法学已占有重要的地位。此种功绩,首先应归功于阿贝格(abegg),其次应归功于贝尔勒尔(berner)及厥斯特林(koostlin)。参见熊选国:《刑法中行为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当然,黑格尔是从哲学意义上阐述行为概念的,但它仍然对刑法中行为概念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注:黑格尔认为,意志作为主观的或道德的意志表现于外时,就是行为。行为包含着下述各种规定,即(甲)当其表现于外时我意识到这是我的行为:(乙)它与行为应然的概念有本质上的联系:(丙)又与他人的意志有本质上的联系。在论及犯罪时,黑格尔指出,犯罪的方面,作为发自主观意志的东西以及按它在意志中的实存方式,在这里才初次成为我们所欲考察的问题。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社1961年版,第116页。因此,黑格尔强调行为是人的主观意志之外化,意志对于行为具有支配性。黑格尔指出:在意志的行动中仅仅以意志在它的目的中所知道的这些假定以及包含在故意中的东西为限,承认是它的行为,而应对这一行为负责。行动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方能归类于我。参见前引黑格尔书,第119页。)行为概念一经在刑法中确立,就成为刑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并以行为为中心建立起犯罪论体系,即“一元的犯罪论体系”。随着人们对犯罪研究的逐渐深入,对行为的理解也随之发展,由此展开了行为理论。在刑法学说史中,先后出现过以下几种具有影响的行为理论:[br]  (一)因果行为论[br]  因果行为论是由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贝林格创立的,这是一种从物理意义上观察行为而形成的行为理论,被称为自然主义的行为论。(注:因果行为论是以实证主义为其哲学基础的,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观察人的行为。对此,日本学者小野清一郎指出,在这种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的、自然主义的观点里,行为是身体的运动或静止,主观意志是神经的内部刺激对肌肉的支配。最明确地表述这种观点的学者是贝林格。他的行为概念从根本上讲还是停留在自然科学之内的。这也许会被认为是一种对构成要件以前的那种(简单)行为论有用的观点,然而不管怎么说,仍然是来自于19世纪的自然科学的思考。即使是将行为论引进构成要件理论的m·e·麦耶尔,也同样停止在“身体动作=行为,身体静止=不作为”这样一种观点上。参见〔日〕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玉泰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3页。)因果行为论认为,行为是由主观意志导致外部世界发生某种变动的人的举止。因果行为论把行为视作一个从意志支配到外在变动的因果历程。因此,行为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有意性,二是有体性。因果行为论强调行为以一定的意志活动为前提,但认为这种意思内容本身不属于行为的范畴,而是责任的问题,由此将行为与责任相分离。因果行为论注重行为所惹起的外在变动即结果,基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将结果视为行为的构成部分。因果行为论虽然具有机械性,但它将行为与思想加以严格区分,具有区别功能。[br]  (二)目的行为论[br]  目的行为论是由德国著名刑法学家威尔泽尔创立的,这是一种从主观意义上观察行为而形成的行为理论,被称为目的主义的行为论。(注:目的行为论之强调行为的目的性,与黑格尔的行为概念存在相通之处。因此,我国学者指出:目的行为论采用的是黑格尔行为概念的框架,而将违法与责任的内容从中剔除了出去。参见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因此目的行为论以主观主义为其哲学基础,是在人文科学的意义上观察人的行为。)目的行为关于行为的见解可以归结为以下这句话:行为是目的的实现。目的行为论强调人的主观目的对于行为的支配性,从结果无价值转向行为无价值。(注: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是从违法性视角考察得出的结论。因果行为论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对法益的侵害和危险,强调结果无价值;而目的行为论则把故意作为违法性的要素,不仅对法益的侵害和危险,而且侵害、危险的方法(行为的种类、主观的要素),也是违法性的判断内容。因此,违法性的本质是行为无价值。参见熊选国:《刑法中行为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3页。)目的行为论摈弃了因果行为论将行为视为一种单纯的身体举止的观点,在目的行为的意义上理解行为,强调了行为的可控制性。[br]  (三)社会行为论[br]  社会行为论是由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谢密特(e·schmidt)创立的,这是一种从社会意义上观察行为而形成的行为理论,被称为规范主义的行为论。(注:社会行为论也被认为是一种综合的行为理论。我国学者指出:从社会行为论产生、确立的过程可以看出,社会行为论实际上是综合因果行为论和目的行为论的见解而形成的综合的行为理论。虽然在这种理论的范围内,各种主张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追求行为的法的、社会的意义的。参见熊选国:《刑法中行为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6页。)社会行为论强调从社会意义上评价行为的重要性,在行为概念中引入了社会评价的因素。因此,社会行为论认为,行为概念包括以下三种要素:一是有体性,二是有意性,三是社会性。这里的社会性,是指社会重要性。依社会行为论的观点,决定是否成立行为,凡人类的举止(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不问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足以惹起有害于社会的结果而具有社会重要性,都可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反之,如果行为对于社会并无意义,不是社会规范所调整的举动,就不能认为是刑法上的行为。[br]  (四)人格行为论[br]  人格行为论是由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团藤重光、德国著名刑法学家阿尔特尔·考夫曼(arthurkaufmann)创立的,这是一种从人格形成的意义上观察行为而形成的行为理论。人格行为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表现,是在人格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根据行为人的主体的态度而实施的。人格是主体的现实化;人格本来是一种潜在的体现,但它现实地表现为活生生的活动,这种活动被人格的主体的一面操纵而实施时,就是行为。(注:日本学者认为,人格行为论是从“人”的观点把握行为,指出:团藤博士和考夫曼的立场,是着眼于行为人的人性的存在,考虑到其人格的深层来规定行为的意义,我认为可以称其为人格行为论。而且,根据这种立场,可以把作为和不作为、基于故意和基于过失的东西都包摄在行为之中,这正是把人的行为看成其人格的表现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参见〔日〕大@①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顺便指出,大@①仁本人也是人格行为论的倡导者,他曾经与团藤重光就人格行为论进行了思想交流。详细描述参见李海东主编:《日本刑事法学者》(上),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br]  请问怎么样写一句你喜欢的法律格言,并且由此写出一篇论文。从社...  这个是我国最权威的法律网,里面应有尽有:[br]  关于警句,格言,这是我觉得最经典的:[br]  1、Ifwedonotmaintainjustice,justicewillnotmaintainus.[br]  如果我们不维持公正,公正将不维持我们。----培根[br]  2、Justicedelayedisjusticedenied.[br]  推迟的公正是否认的公正。----威廉.格莱斯顿[br]  3、Idisapproveofwhatyousay,butIwilldefendtothedeathyourrighttosayit.[b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伏尔泰[br]  4、Iftherewerenobadpeople,therewouldbenogoodlawyers.[br]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狄更斯C[br]  5、Itisbettertofightforjusticethantorailattheill.[b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丁尼生[br]  6、Lawcanneverbeenforcedunlessfearsupportsit.[br]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br]  7、Lawisthecrystallizationofthehabitandthoughtofsociety.[br]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W[br]  8、Lawisorder,andgoodlawisgoodorder.[b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br]  9、Lawsgrindthepoor,andrichmenrulethelaw.[b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O[br]  10、Nosocietycanmakeaperpetualconstitution,orevenaperpetuallaw.[br]  没能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杰斐逊T[br]  请问《必背法律格言197条》在司考中有什么作用?  我觉得楼上的说的不对,虽然我没资格考过司考……[br]  这些句子对司考来说应该没多大的用处,司考考的是十几门核心课程的详细知识点,对于第四卷来说,如果你知道那些知识点只要条理清楚阐述出来就可以,毕竟那是案例分析,不是写作文,需要优美或哲理的句子![br]  法律语录评价怎么写?给点建议,改往哪里找,我重赏  先就这句话写点自己的理解,即用简单的话翻译一下,让大多数人都能真正理解这句话。[br]  然后就这句法律语录联系一下生活实际,例如和此相关的人和事,并发表自己的感想,例如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可以使一个或几个故事。[br]  最后在高度赞扬一下这句话,如很严谨,真实性实用性大等。[br]  注意中间用恰当的句子联系好,即恰当过度。[br][getwml=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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